自2008年元旦开始实施的《〈小麦粉馒头〉 国家标准》竟在网上掀起了一片惊讶怀疑之声,民众不明白,企业不清楚,这恐怕是标准发布方始料不及的。 2007年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引起国内外关注,馒头标准的发布应该说十分重要而及时,相关单位也称,该标准将“有效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 标准涵盖的条目也不可谓不广泛而细致:从馒头外观、内部、口感、滋味和气味等感官质量要求,到水分、比容、pH值等理化指标,甚至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指标 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就网上惊呼的“今年起馒头必须是圆形”,相关部门已出来辟谣说“新标准绝对没有这个要求”。但以讹传讹的责任也不能全然推给媒体与网民,因为按照目前我国 标准业界的现实情况,馒头标准作为国家推荐性标准是不能免费提供下载或查阅的,一般人或是不知道如何购买、或是不愿意花钱购买这种标准。消费者难以一觑详 情,绝大多数生产者对标准的制订过程又一无所知,于意外和惊慌中,谣言四起就在所难免了。 虽然这一推荐性标准仅仅是鼓励企业采用,但无疑有很强的权威性与指引性。据报道,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将针对上述“国家标准”的实施,“组织专门力量进 行宣传、培训和学习,并在元旦、春节期间对市区内的馒头生产加工行业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果真如此,这无疑将是当地馒头业的一次大洗牌。 虽然不同地域的馒头消费者和生产者可以松一口气:原来馒头的外形并无硬性规定;但一个以“维护消费者健康,规范市场秩序”为宗旨的标准却引起人们的普遍怀 疑,并让众多企业感到意外且错愕,这一事实仍值得深思。这恰恰反映了我国长期以来标准制订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的缺席,以及企业广泛代表性的缺位。 爱护民众的制标意愿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民众自己的呼声应在透明、规范的程序保护下得以凸显并被接纳和尊重,特别应警惕的是人治的不确定性和闭门造车 式的决策过程。要知道,结果的合理性不能代替对程序的完整性要求。 以上述“国家标准”为例,其起草单位包括河南兴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河南工业大学和注册地为湖北宜昌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的执行单位是国家粮食局。在诸多利益相关方中,恰恰缺少了消费者。我们想问,这标准制订前是否征询过作为消费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不合“标准”的 馒头又究竟在哪些方面会影响到 “人身健康”呢?相关机构有义务作出解释。 广大民众固然是该标准的受益者,但同时也是不可忽略的“埋单者”。如果标准没有满足民众的基本期望,反而可能令他们支出更多,那大家心存疑虑甚至暗生不 满,也就在所难免了。 另外,制订标准的目的也并非要让大批企业在没有获得应有的参与权和知情权的情况下被歧视、规限甚至意外淘汰,而应该是保护合法营业与正当竞争的企业,促进 全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因此对牵头起草馒头国标的那家河南公司,人们难免提出疑问:中国东西南北生活习性各异,各地馒头特性不一,为什么只由一家河南公 司牵头制标呢? 对于一种手工操作制作而成的东东,怎么制订标准,如果厨师随手加多一点水,那么不是就成了不合格产品了,类似的标准还是不要的好,不是不能要,而是现在还 不行,要等到馒头的生产实现机械化以后再制订才有实际的现实意义,不然,只能成为政府讹诈百姓的一条借口,一条堂而皇之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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